早晨七点二十七分。
很久没这么早起床了。
半夜醒了很多次,最后醒来时天还黑着,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,明显的感觉的已经睡不着了。
那是几点钟呢?没敢看手机clock。但是似乎躺了很久,定好的七点钟的闹钟才响起。
天黑着时候,人看不清颜色。近视眼,没戴眼镜看什么都影影绰绰的。
什么都是灰色的。
外面响起yonge上面惯常的刺耳的警笛声。不知道谁又怎么了,倒霉阿,but at least there is something going on in their lives。这种想法让我差一点有放火烧房子的冲动。
似乎忽然开始讨厌这个城市了。
在渥太华住了几年,临走时候很依依不舍,觉得小地方人少娱乐基本无,但是胜在于我来说实在算第二故乡。来了多伦多几年,从一开始不习惯像刘老老进城到很快爱上了这个地方,很没良心的觉得这里也挺好。
随遇而安总不是什么坏品质吧。
一直也不能理解很久以前某人发狠的说,我得离开渥太华这个倒霉地方,从我来加拿大的十年里都住在渥太华downtown同一个公寓里,I want out。我问为什么啊,平日里看见你挺开心的啊。答曰太多事情已经发生在这个又小又filthy的公寓里,人已然是要疯掉了。
现在我明白了。
想要不负责任的离开,去哪里都行,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,然后趴下来,如同我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一样。怯生生地,忐忑的,慢慢往外伸我的触角。现在想起来挺怀念那种感觉的。
当然是开玩笑,joking is all i can afford now, isnt it
我觉得我看起来很多时候是个冷漠的人,我不善于和朋友保持联系。i hate myself for that。因为我真的不是一个冷漠的人。
我想念刘一雯。
那个充满故事的女孩子,这么多年你去哪儿了?从几年以前的你忽然回国了,到两年前我发现发的邮件给退回来—-邮箱死掉了。很奇怪,很多时候会想起你,有些挂念你,不管你在哪里,在我身边或是天涯海角,你过得好吗?辛苦吗?
你究竟去哪儿了啊?汪阿猫找你都没找到。
已经泪流满面。
我其实一点都没变,我还是八年以前糊里糊涂来到这里的那个傻蛋。
but growing up is what i need to survive, or so did everyone else told me。
天亮了我写下了这些话。